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4-30 点击次数: 次
为了有效的预防森林火灾,保护森林资源,促进林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和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林场成立野外火源管理领导小组,组长由副场长杨云担任,副组长毛斌。
成员:李宏辉,刘世国,邱玉春,龚明清,彭家福,曹中海,张国胜。
二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的宣传力度,达到家喻户晓,路人皆知。
三、检查入山人员和机动车辆的防火设施,收存入山人员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。
四、监督和管理林区野外安全用火。
五、制止违反林林防火规定的行为。
六、森林防火期内,在林区实行封山,禁止野外用火。
国有房县杨岔山林场
二0 一二年十一月六日